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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素养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
(五)身心健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压力;
(六)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及以后出生),另有要求见附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待来访。应聘人员可登录总站官网(http://www.cnemc.cn),查看招聘公告,下载《诚信守纪承诺书》,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页面,逐项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签字后的诚信守纪承诺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审核无误后提交完成招聘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未提供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或代表性业绩成果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该项条件,因此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三)招聘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和面试。其中监测质量管理岗(ZP202504-01)、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岗(ZP202504-03)直接参加面试。具体如下:
(1)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业务水平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视情况组织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相应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对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按4:6的权重计算得出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直接面试的岗位,需应聘人员提供岗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和岗位相关代表性成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70分及以上的,各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及党组织关系材料,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原则上统一安排体检。
(五)录取公示
综合考虑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总站官网公示。
(六)正式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人员,正式聘用,原则上应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本次聘用人员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市户口。工作地点在北京。
监测质量管理岗(ZP202504-01)、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岗(ZP202504-03)、信息化项目管理岗(ZP202504-03)聘用人员,具备博士学历学位或具备国家认可的高级职称,且经专家集体推荐的,可与总站签订劳动合同,博士后人员可协助办理落户。
其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岗位待遇
(一)薪酬包括工资、绩效和津贴补贴,依据人员资历以岗定薪,提供岗位晋升通道。
(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比例按属地政策和总站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三)享受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享有工作用餐、公务报销、体检等福利待遇。
(四)在总站工作期间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履行工会会员义务,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享有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多种外派学习的机会。
五、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按要求提交诚信守纪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解除相关协议或合同约定。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总站官网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温老师010-84943012
高老师010-84943014
(二)监督电话:010-84943246
附件: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第四批)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5年8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govjob.zhaopin.com/home/detail?id=a862743f5444b213d8a7cfd8c82328b4&type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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