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0%)
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
偶然的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在各行各业因作出突出贡献而从省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奖金来源何处),也属于偶然所得的征税范围。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照个税税率表时,不要以当前月工资收入所得来比照,要先计算出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 再用此应纳税所得额与 上表比照,方能得到正确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 × 20%
案例说明
1、A同学购买福利彩票中奖5000元,他应纳所得税多少,最后实际得到多少钱? 由于对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不超过1万元免交个税的规定,所以A同学不用缴纳个税,实际到手的奖金就是5000元整。
2、B同学购买福利彩票中奖5万元,他应纳所得税多少,最后实际得到多少钱? 由于偶然所得超过1万元,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B同学 应纳税额 = 50000 * 20% = 10000元
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 × 20%